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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十五章[酒祖]

    詹天涯、曾达,这两个人原本是上下级的关系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发生了微妙的变化。如果那夜在人贩子老巢中,胡顺唐并没有被宋松的麻醉枪击倒,而是目睹了其后发生的一切,面对那个保持沉默,又不断重复着“情节严重者,执行死刑”的曾达,他恐怕早就察觉出了这个老人不对劲。因为远在镇魂棺事件中,刘振明就已经猜测出了曾达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他对那个贸然闯进病房来的派出所所长所说的话,所做的事,足以证明他的个性属于古科学部激进派,换言之,在这个人的眼中,世间所存在的法律,仅仅是少数人制定给多数人遵守的游戏规则小说

    赌局也是游戏,那么为什么总是要别人来坐庄呢?

    詹天涯是否知道曾达的所作所为,胡顺唐没有办法判断,身在这所特殊的监狱之中,能保持与詹天涯联系的恐怕只有刘振明与曾达两个人,虽说詹天涯叮嘱过,这次的任务由胡顺唐来负责,其他人都得听他的命令,可詹天涯明知道胡顺唐现在的犯人身份是没有办法与他取得联系的,如果他又得知曾达做出了这种事情,那么剩下只有刘振明一个人可以与他联系。

    这就是詹天涯最聪明的地方,表面上让胡顺唐负责,但暗地里却让刘振明监视一切。

    曾达和名单上的那个五个人很明显已经控制了这所监狱,而这五个人背后的指使者,毫无疑问就是曾达。是的,这里脱离了古科学部的管辖范围,在这个过程中,曾达到底是动了什么手脚让他自己成为了这里的王者,但有一点胡顺唐可以肯定,曾达的背后一定有人支持,说不定就是军方的高层。

    换个角度来想,得出这个结论后还可以推断出,古科学部上层或者是军方其他部门,已对詹天涯不满。

    胡顺唐思来想去,觉得还是首先得百分之百确定曾达就是内鬼,于是问:“是你把安全屋的消息透露给那个奇怪的模仿者吧?”

    胡顺唐之所以没有直接说“判官”,而要说“模仿者”,目的就是为了试探曾达是否知道夜叉王与判官属于同一人。判官的嘴很严,而且有自己的目标计划,况且他只是贺昌龙一部分的意识而化成的,而夜叉王又擅长转移身体,现在夜叉王占了判官的身体,回到了贺昌龙的体内,这应该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,而这个过程又是怎么回事?就看胡顺唐怎么去编造故事了。而知道这件事底细的其他人,只有莎莉、况国华,以及在况国华体内的那个冥耳首领的记忆体。

    夜叉王将莎莉藏了起来,古科学部找不到,唯一能够下手的只有况国华,但詹天涯会将这些秘密透露给除了自己的其他人吗?不,不会。因为他来到监狱,同时看到刘振明和夜叉王的时候,刘振明那句话明显是知道了夜叉王转移了身体,却不知道这其中隐藏着的秘密,如果知道,他的表情一定不会那么平静。

    “模仿者?噢,你是说那个画脸谱当面罩的家伙吧?”曾达挑了下眉毛,“算是吧,但又不算是,我只是知道成都范围所有安全屋的位置,但不知道他们具体在哪个安全屋内,那家伙很有一套,自己竟然就找到了。”曾达道,“不过感谢有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家伙,如果不是他,我的计划没有办法进行得如此顺利。”

    胡顺唐听到这,心中松了一口气。这就对了,曾达并不知道夜叉王与判官之间的关系,那么更不知道阎王刃是一把钥匙,可他的计划是什么呢?

    “你的计划就是要杀死盐爷?”胡顺唐问,这点很纳闷,曾达是个嫉恶如仇的人,难道是因为盐爷当初犯下的罪行而要杀死他?和判官所说的一样,那样做仅仅是为了正义,不,判官却说那是交换,可曾达其后的回答让胡顺唐有些意外。

    曾达从口袋中拿出一块手绢交给胡顺唐,示意他擦擦脸,又道:“我和可以做出市面上任何一种酒来,完全一模一样,就算是最顶级的品酒师都尝不出来其中的区别。”

    胡顺唐看了一眼瓶子,又看着曾达,摇头道:“我不信。”

    曾达像一个酒水促销员一样继续说着自己的话:“茅台、五粮液、汾酒、泸州老窖、西凤酒、古井贡、董酒、剑南春等等,都可以用这种酒祖做出来,当然我这样说你当然不信,因为你不喝酒,也不懂酒,既然这样,我还得说,有酒祖在,就连红酒都能做出来。”

    不可能!胡顺唐脑子里蹦出来三个字,甚至觉得有些可笑。他养父吴天禄曾经是开小超市的,开小超市都明白,酒水饮料是最赚钱的,如果能找到很好的进货渠道,其利润相当可观,可惜吴天禄只是这个渠道中最后的一个环节。所以胡顺唐对酒也多多少少了解一些,很清楚白酒属蒸馏酒,而红酒又属酿造酒,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,制造工艺所需原料都完全不同,要将白酒转化成为红酒,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。就算你往白酒里面兑水加纯葡萄汁,那味道也是有天壤之别。

    曾达后退两步,指着脚边那具还未收拾的尸体道:“看看他,死前还念念不忘让自己毙命的酒。还有你隔着那扇玻璃看到的那些手舞足蹈,看见血腥场面,不害怕相反还很兴奋的囚犯门,他们都是我们的第一批顾客,免费品尝。当然,他们喝的都是改良后的酒祖,我们调制其中酒祖的分量,加入其他的替代品,因为不这样做,直接让人饮用,会死得很难看。”

    这酒会让人上瘾,先前看到僵尸的表现胡顺唐就已经知道了。

    酒瘾比烟瘾更难戒,有烟瘾的人在没有烟的情况下,无非就是略微难受一点,但也能扛过去,但酒瘾却不一样,会让人浑身难受,坐立不安,如果到了那一步,人差不多也算彻底废了。

    曾达所说的酒祖听起来就像是高纯度的海洛因一样,直接吸食会导致人死亡,通常这种高纯度的海洛因都会经过好几道程序,说白了,就是在保持海洛因纯度变化不大的情况下,加入其他东西,缩短吸食者死亡的时间。

    听起来,酒祖和能让人上瘾的毒品之间关系很近。

    胡顺唐将目光投向那个小瓶子,看了许久,抬头道:“这种东西能把胡淼和莎莉分开?可你说了这么久,却没有说出让我信服的理由来,只是告诉我这酒美味,人不喝不行。”

    “酒,毕竟是用可食用物制作而成的,而酒祖对身体有益无害。我先前说过酒祖可以改良成为很多品种,这里有个犯人的糖尿病,就是用改良后的酒祖所制作而成的药水治好的。”曾达竖起一根指头,敲了敲桌面,“别忘了,我还有一个身份是医生,对人体构造十分了解,又能治病,又能解剖尸体……”大风小说

    曾达和那五个人把这个地方当做实验室,把这里的犯人当做了试验用的小白鼠,他所说的第一批顾客,还有得了糖尿病又被治疗好的犯人,都足以证明这一切。难怪他要费尽心机控制这所监狱,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试验他的酒祖。试想,这所特殊的监狱里,关的全是特殊的人,都是声称有精神病进来的,就像僵尸,死了,也可以说犯病自杀身亡,顶多写个报告受个处分。

    “曾老……”胡顺唐抓起那个瓶子来,看着曾达,“你知道中国的近代史吗?当年把鸦片带进来的那些家伙,也说鸦片对人体百益而无一害。他们说鸦片可以治病,还起了个儒雅的名字叫‘福寿膏’,得了顽疾生不如死的那些人都吸食鸦片来止痛,效果很明显,的确也有一定的药用价值,可实际上那种东西仅仅只是能够让病人死的时候稍微轻松一点,却不能真正治好他的病,我真不明白你当了这么多年的警察,脑子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胡顺唐说完,将瓶子扔给曾达,曾达抬手接过去,捏在手中,冲胡顺唐招招手道:“你跟我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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