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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生世世小说网 > 废柴踏仙途 > 出凡九十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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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底下的热闹总有散的那一天,如果不能散,那就不是热闹,而是闹腾了。这两日,一波波人启程离开,先是钟事了,再是弃枫,六大门派弟子相继各回各家。如今终于轮到明芄自己。

    非为归家,而是离家。

    璧珩君不愿久居山中,下山的日子定在这月中旬,临去的前两天,明芄趁着最后的时光,抓住一切机会同师姐腻在一起,顺便再帮她干些活。

    从小带大的两个孩子,一个又一个离去,从此安修门中,少了许多欢声笑语。陈素银心中纵有万般不舍,却不能表现出丝毫挽留。

    明芄仔仔细细数了五颗兰心草的种子,放进土坑里,撬土埋了,娴熟地用小铲子拍两拍,捣鼓实了,动作麻利又可靠。陈素银就这么望着,恍若看到她的身子变得越来越小,直到与五六年前那个稚嫩的身影重叠。

    陈素银笑道:“阿芄,还记得吗,你小的时候,我第一次教你在园子里种韭菜,你调皮极了,闹腾个不休。我在每个坑里放了种子,只不过让你将小土坑填满,你不听话,一双脚丫子一点也闲不住,东踢一腿,西踩一脚的,把韭菜种子踢到了药园里面。结果三个月后,药园的兰心草里,长出了一颗韭菜,被一起收了送到炉里炼,最后啊……”陈素银禁不住,停下来笑了笑,“最后练坏了一大炉回春丹,害得整个安修门的人陪你受罚……”

    陈素银语调温柔,边说边摇头,往事如过眼云烟,却又历历在目。

    这的确是明芄的手笔,她小的时候顽劣不堪,办事的能力没有,闯祸的本领绝了,给师兄师姐们添了如山的麻烦,不过这个篓子,她倒没了印象。

    “是吗?都怪兰心草和韭菜长得太像了,它们八百年前一定是亲戚吧。”明芄脸上有些燥热,试图为幼年的恶行狡辩。

    “怎么会呢,兰心草虽然长得绿油油的,一副很普通的样子,但性寒味苦,药性平和有奇效。就像阿芄你一样,即使外表平凡,却内心坚韧,假以时日,一定会大有所成。”

    陈素银将明芄与兰心草作比,希望她也具有兰心草的优良品质,更寄托了临别的依依期许。

    明芄抬手,为陈素银拭去了眼角的泪滴,再也抑制不住语气中的哽咽:“师姐,我会好好历练,不给你丢脸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傻孩子,我又何曾需你挣脸面,你只要无愧于门派,无愧于世人,无愧于自己的本心,就够了。”陈素银抚摸着她乌黑的发,摸摸发带上的铃铛,铃铛发出清脆响动,那是她能给予明芄最好的祝福。

    晨起动征铎,客行悲故乡……

    璧珩君没有提前知会,留下一封信就带着明芄出了山,只为避免上千人劳师动众地相送。

    天光渐亮,一高一矮两道身影,跨越山门,沿着万级山梯,静静拾级而下。

    从出了山门禁制之后起,他们便不再是缥缈的仙人,在滚滚红尘中过一遭,他们既是沧桑的行者,亦为匆匆过客。

    明芄顺道为老和尚的坟茔又上了一炷香,告诉他自己拜师的喜事,从坟旁的枝丫上摘下一朵朱瑾花,别在腰间,又摘了一朵,别在璧珩君的发尾。

    天霖山渐渐变小,杳杳远去,化为云蒸霞蔚中一抹清灰。明芄一身劲瘦白袍,清冷干练,背上替璧珩君擎着“破瑕剑”,最后回头望了一眼。

    两月前,她只是苍穹派安修门一平平无奇的外门弟子,籍籍无名,不受待见,喉咙上还长了颗怪东西。幸有两三好友至亲相伴,日子过得还算舒心美满。如今,大千世界在她面前铺展开来,等着她去闯,去拼。自此,于仙人座下受指教,在妖魔嘴里滚三遭。更得一贵人师尊,高山仰止,温文如玉……

    百千年后,仙家伏恶录中,人间诗词谱里,不约而同出现了这么一首打油诗。更有闲着没事儿干的,或安上了调子,在乡野小儿口中呀呀唱着,或添油加醋,无端杜撰编成了话本,给世人的茶余饭后,添了不少谈资。

    这首打油诗,权且作为少女这段人生的缩影吧。

    傲兰凝辉苍穹顶,红枫寥落断思岩。

    作辞故人出道门,斜卷剑袍入凡尘。

    ·

    PS:这里是东方,《废柴踏仙途》第一卷——出凡篇,今日完结。(.)

    喜大普奔……

    其实我还想把文章的大名改一改,当初一不小心取了“废柴踏仙途”这个名字,之后得知没法改了,后悔……

    对了,女主把韭菜种子踢出去的梗来自萧红的《呼兰河传》,特此说明。

    最后,《废柴踏仙途》第二卷——《完璧篇》,今天中午十二点准时接档,欧耶!\\(o)\/

    放个预告小故事,想写成副本,但又怕写崩,唉……

    如果要写的话,这个故事应该会在全书比较靠后的地方出现。

    《崖前捧雪》:

    明芄从小看的书屈指可数,却很喜欢听故事,其中对“伍子胥一夜白头”的典故印象颇深,她愿意相信一个人的头发能变得这么快,但没想到,一个死人的头发也能白得这么快。

    而且还不是个全须全尾的死人,只有一颗人头,惨兮兮地挂在城门上。

    她想象着,一国士兵好不容易攻占一所城池,还把敌国将领枭首示众,多么值得欢庆的一件事,可第二天一早,却看到那头颅上飘扬着的,赫然变成了白发。

    如果是她,一定会亲自把那头摘下来,看仔细了,是不是被人掉了个包。

    但林逸耐心告诉她,那些士兵没能这么做,因为没有一个人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。

    后来幸存的城中百姓传闻,那是将军的英魂回来,一根黑发一条命,生生勾去了那些兵匪的魂。

    百姓们不敢用凡人的脏手触碰将军的白发,一个个拜倒在地,从城门口跪到了护城河,连别国的百姓也来跪拜,都要看一看这位护国爱民的好将军。

    明芄思忖,要是自己,一定会等四下无人,去薅一把那白头发,要么装在香囊里,要么做成剑穗,说不定能辟邪。

    一日后,年轻的国君率领本国军队终于打回了这座城池。却没有敌人可以杀,只看到城台上的那抹白。国君无言取下那颗数天不腐的头,拨开凌乱的白发打量起来,许久之后,只轻声念叨了两个字:“是他……”

    林逸说着顿了顿,仿佛在细细品味。

    明芄催促他道:“然后呢,然后呢?”

    那国君喝退众人,独自去了“桑羽国”边境一处悬崖。适时大雪纷飞,一片银装,那一头白发竟如新雪一般。他捧着头颅一人不知在崖前立了多久。偶有行者路过,以为那人形容清绝,神情凄然,手中捧雪,惊为天人。于是便有了这“崖前捧雪”的典故。

    明芄:“后来呢?”

    林逸合上了书,低眉淡淡道:“后来啊,大抵是国君回去之后娶了皇后妃子,绵延子嗣,该国千秋万代,永世昌隆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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