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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生世世小说网 > 乡旅拾趣 > 第一百二十四章 冲动是魔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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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俩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!

    这两个人的事情曾经给过我忠告:年轻时不可逞强!

    这两个人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的联系,更不是同案犯。一个是侵占集体财产,还有一个是扰乱社会秩序,但两者却有着前因后果的关系。

    没有前一个的犯罪行为,绝对不会有后面一个的犯罪行为发生。

    世上的因果关系千千万万种,并不一定都是简单的有因必有果的关系。

    可以有多个选择项,如果选择的主体是人的话,不同的选择就会演绎为不同的人生。

    我估且把两人分别称为A和B。

    A是因为盗伐集体的林木而遭到传唤的。

    一般盗窃行为要够上刑事处罚主要看盗窃的价值数额。而他不听村干部的劝阻,态度蛮狠,就构成了故意破坏集体财产,情节就上去了,自找的。

    那天我带三个人去传唤他。根据他的个性,我们是作好强制传唤的准备的,带上了警械装备。

    \"派出所的人打人了,快来人啊!”

    在我们对A实施强制传唤的时候,A的母亲的一声呼唤,立即引来了几十个邻居的围观,混乱中A趁机逃脱。

    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,我们从A的家里撤出,来到他家下面的小操场上。

    我们对这些不明真相,越围越多的群众进行耐心地解释。

    \"我们是在执行公务,请大家配合!\"

    \"他犯了什么法?\"

    \"我们要对他进行调查。\"

    “那你们把逮捕证拿出来!\"

    一开始这些围观群众虽然声音嘈杂,但情绪还是稳定的。

    而且我们都穿着警服,亮明了身份。

    我们打算说服A的家长协助我们的工作,希望围观的群众也能配合我们的工作。

    这时人群中有个小伙子大喊了一声:\"把这些黄皮狗赶出去!\"

    喊话的就是B。

    B是宁波海洋渔业公司的职工,一个有幸从僻偏小山村走出去,在大城市里找到了稳定工作的人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这次冲动,他或许会成长为高级海员或者船长,可能成长为小山村的骄傲。

    他这一鼓动,造成了群众情绪失控,开始对我们进行围攻。

    我当时头脑还算清醒。

    “王耀平,我们不要还手!”

    我担心部队大院长大的王耀平会按不住心火,况且他手上还带着大功率的电警棍。

    在短暂的围攻过程中,我们当中有人受到身体的伤害,但并不严重。

    个别的警服领子被拉坏。

    \"先撤回!\"

    我虽然才21岁,但已经第二次遇到此类情况,心中虽然很火,但还是保持了理性和克制。一方面我要对自己带领的战友们负责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这两年受到过这方面的多次教育,知道这种情势下最好的办法是\"冷\"处理。

    我们向外辙的过程中,B再次领头用地上的石头扔我们,追了几十米。

    后来了解,是几个年长者阻止了他们。

    我们很狼狈,幸好没什么受伤。

    回来的路上大家情绪很低落。

    王耀平责怪我:\"为啥不让我们还手?\"

    林华呈他们闷闷不乐没作声。

    我的心里也很有气,没做太多的解释,只是说了一句:

    \"穷山恶水出刁民!\"

    他们问我:\"这样一走我们以后还怎么来这里工作?\"

    我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,分析给他们听:\"我们这是在执行公务,他们使用了暴力,是妨碍公务,可以处理他们。\"

    大家议论过程中都把目标指向了B。

    \"没有他带头喊话,不会造成这个后果!\"

    \"后面扔石头追击,也是他最凶。\"

    回到所里,我领着大家向所长和于干事他们作了详细的汇报。

    商量以后决定分三步走:

    一是叫我们四个人分别写一个情况说明。

    二是晚上集中力量强制传唤A,并且由于干事负责这个案件。

    三是对B的调查取证由我负责,并由于干事把关。

    晚上我们除了所长和值班人员外,全体出动,于干事和邱士良随身佩带了手枪。

    行动非常顺利,A被连夜传唤到了所里。

    半夜吃面条时,王耀平他们开心了很多。

    对A的审讯调查我没再参与,但最后抓捕时是我亲手从一个外地海岛把他捉拿归案的。

    对B的调查取证报请逮捕是由我和王耀平、林华呈一手负责的。

    A被我们强制传唤后,原先不明真相的群众开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再也不敢替他出头了,生怕自己惹上麻烦。

    我们也利用他们的这种心理,开展政策攻势,集中精力调取B的相关证据。

    我们开始不进村子,在村子外的田头,逐个找人谈话。

    只要是了解这次事情、参与过这次事情的,一份份做好笔录。

    好多笔录都是我坐在海塘石头上做的。

    功夫不负有心人,几十个人找下来以后,B在这次事情中的所作所为都用书面证词的形式固定了下来。

    不久,我和王耀平专程去了宁波市区,B所在的单位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大型国企。

    沿海的地方好象都有国营的渔业公司,企业的级别甚至与当地地方平起平坐。

    我们带了县公安局的函件,公司领导非常配合。

    公司保卫科的同志把他从工作的船队带过来时,一见到我们,B立即泪流满面。

    \"你想到过会有今天吗?”

    \"想到过。我第二天就逃回了单位。\"

    \"你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做?\"

    \"一时糊里糊涂。\"

    \"你自己认为这是一种什么行为?\"

    \"妨碍了你们执行公务。\"

    \"你和A是什么关系?\"

    \"只是普通的邻居。\"

    通过对B的审讯,我感到这个人本质上并不坏,对自己做过的事,承认得非常彻底。

    看他这么坦诚,我在最后也给他交了底,让他有坐牢的思想谁备。

    他流着泪求我们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。

    我知道,此时我们已爱莫能助。

    在撰写报请逮捕的综合材料时,还发生过一个小插曲。

    虽然我已写过很多此类材料,但如何分析他的犯罪动机时犯了难。

    盗窃可以用好逸恶劳,流氓的可以写道德败坏,他这写什么呢?

    最后我啥都没写,直接写了事实过程,最后引用法律条文,提出提请逮捕的意见。

    为此于干事和黄所长倒是争论了一下。

    于干事说一定要有一个过渡段,黄所长说了他一句:

    “材料各有各写法,能说明问题就行!”

    最后还是听黄所长的。

    对B的抓捕是有宁波当地负责的,判决得也很快,被判了三年。

    去他家送相关法律文书时,见他单身母亲那悲痛的样子,还是有些感触的。

    在学校时,我多次梦中醒来,真怕再分配回到钱仓。

    让我揪心的何止这两个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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