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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生世世小说网 > 信仰战场 > 第七十三章 外卖小哥和厂妹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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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三次拿到送给她的外卖的时候,他觉得挺有缘的。

    他是一个外卖小哥,穿黄衣服也好,穿蓝衣服也好,他就是个送外卖的,和其他小哥一样。

    和其他小哥不一样的,送外卖等待的时间里他喜欢读点唐诗宋词,兴致上来了还会背上两首。

    他从没想过要刻意记忆什么,只是单纯凭借兴趣,然后他发现他背下了几千首。

    再然后他去参加了一个叫“中华诗词大会”的节目,成功当了几期擂主。

    他最喜欢的环节是“飞花令”,每到这种时刻,他就旧时诸多诗仙附体,谈笑间应对众多攻擂者。挑战他的有来自天南海北的“文化人”,他甚至击败过一个燕京大学的文学博士。

    回忆起那段难得的在大庭广众下曝光的经历,他却只记得那个美丽到不像凡人的主持人。登台时局促不安的他,看到她那真诚友善的微笑却立刻摆脱了紧张。

    成功卫冕擂主的时候,他和美丽的她合了张影,他一直小心地把照片贴身收藏着,那大概是他这一生最辉煌的时候了吧!

    下了台之后,他还是那个外卖小哥,生活没有任何变化。

    送外卖快迟到的时候,他还是得腆着脸给顾客先打个电话,求爷爷告奶奶让对方先点个接收。

    走在路上的时候,没有人认识一个诗人,或者说,没有人认识一个外卖小哥。

    他背下了一整个盛唐却不及一个主播翻唱唐朝。

    这个社会已经不流行诗歌,他根本找不到人和他聊聊皮日休和陆龟蒙,偶遇有人吟哦“举头明月低头故乡”、“两个黄鹂一行白鹭”他都能流下感动的眼泪,感慨终于遇到知音了。

    知音难觅,所以他特别珍惜缘分。

    这个连续三天接到的外卖订单就是缘分,何况它看起来还是那么奇怪。

    “我点二两米饭一份青菜,请帮我打上一份豪华套餐的价签。然后送餐的时候说是我男朋友送的。”

    诗人是敏感的,刚看到这个要求他就脑补了一个故事。

    “嘿,幸亏你遇上了我,一般的外卖小哥可不会理睬你这奇奇怪怪的要求。”他笑了笑,这个要求要完成其实挺麻烦的,幸而他和餐馆的老板还算熟悉,和老板打了个招呼就算完事儿了。

    接收外卖的是个工厂女职工,就是富士山流水线上的那种,一般人都叫她“厂妹”。

    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,他不觉得她像厂妹,外表斯斯文文的,白皙的脸庞,戴一副方框眼镜,眼睛里绽着神秘莫测的光。

    第一眼他就被她吸引了,愣在原地良久,还好最后他没忘了她提出来的要求,在厂妹的一众女工友的面前,高声喊道:“乌霞,你男朋友给你买的外卖!”

    然后就看着她在众多工友艳羡的目光中取过了外卖,一个人躲到一边去了。

    从她工友的议论声中他得知,她的“男友”是个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员工,十分“温柔体贴”,每天都要让人给她送外卖。

    他笑着摇了摇头,果然和他脑补的差不多,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的故事。

    在第二次把外卖给她的时候,他除了完成她的嘱托,还给她递了张纸条。

    因为下次未必就是自己给她递送外卖了,这种剧本实在太容易穿帮,他必须跟她说清情况,冲她初见时给他的心动,他觉得有必要劝诫她一下。

    日子是自己过的,实在不必为了其他人的眼光伪装自己的生活。

    第三次他把外卖送到她的手上的时候,她明显吃了一惊,接过外卖的时候嗫嚅地说:“我能和你谈谈吗?”

    虽然现在他对她那种初见的触电感已经不见了,但他还是同意了。

    毕竟他只是一个外卖小哥,外卖小哥是没有拒绝的权利的,何况还是个挺漂亮的女孩子提出来的要求。

    他和她聊了聊,发现他误会她了。

    她此前确然有个男朋友,在世界五百强工作,也待她很好,两人订婚了。她和他是异地恋,每天中午给她点一份外卖,是他和她坚持了快两年的小浪漫。

    他的男友在川中工作。

    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来了,他在举国悼念的名单里。

    她和他是青梅竹马,他走之后她赶赴他的家里帮助处理身后的事情,几天几夜没有合过眼。她只是个给资本家打工的弱质女子,也担不起扶养他家庭的重担,这是她唯一能做的了。

    撕心裂肺的那几天,她每天都在哭泣,后来她发现哭不出来了,眼泪流干了。

    眼泪能流干,可她忘不了他。

    坚持两个人的小浪漫,是她记住他的方式。

    然而当她点外卖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的工资根本支撑不了过去他给自己点的套餐。

    哈哈哈,她笑了,笑着笑着她又哭了,原来自己还是有眼泪可以流出来的。

    于是她提出了那个看起来很奇怪的要求。

    多亏碰到了他这个同样奇怪的外卖小哥。

    听完她的故事,外卖小哥哭了。

    平时他从没流过一滴眼泪。被人把外卖甩到自己脸上的时候他都没有哭过。

    “以后你的外卖就我给你送吧,免运送费。”他做出了男人的承诺。

    虽然从和他开始,到他走之后,她已习惯了拒绝所有来自陌生男人的善意,但这次她同意了。

    她忘不了他。

    外卖小哥从此多了一项任务,每天中午给厂妹带一份外卖,饭盒里装的是二两米饭加一份青菜,包装上写的是豪华套餐。在把外卖递给她的时候,大声喊道:“乌霞,你男朋友给你买的外卖!”

    然后看着她微笑地接过外卖,露出一脸满足而幸福的神情。

    远离人群,躲在角落里,享受属于她一个人的“快乐”。

    每次他看着她的背影,都感觉心很疼。

    后来他学会了写诗。

    他想给她写诗。

    在送外卖的某些时候,他们会交流几句,他知道了她也喜欢诗歌。

    他终于知道那种初见时的触动是从哪儿来的了,诗人和诗人就像吸铁石,是会互相吸引的。

    他写不来古体诗,那些平仄格律对他这个只读过小学的人来说太过复杂了。

    他写的是现代诗,自由的现代诗,门槛极低的现代诗。

    说是门槛极低,他可是买了几本顾城和北岛,仔细研读,踌躇良久才敢下笔。

    在“中华诗词大会”的舞台上,那个美丽的女人夸他满腹经纶,可他知道自己肚子里实在没几两墨水,诗是讲究灵气的,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灵气,可他想试试。

    又是一次送外卖的时候,他把自己写的诗给她看了,认认真真地抄在一张小纸条上,虽然字迹仍然是歪歪扭扭,以“请乌老师指正”结尾。

    再下一次见面的时候,她冲他笑了,并回了他一张小纸条。

    纸条上只有四个字。

    “写得很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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